我国首个电商产品质量网上监测标准发布 2020年起实施

  新闻资讯     |      2024-07-10 19:18

  我国首个电商产品质量网上监测标准发布 2020年起实施10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浙江义乌召开新闻发布会,批准发布(以下简称《规范》)等50余项国家标准,涉及工业制造、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电子信息、家居服务、农业安全等诸多领域。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发展,交易产品日益丰富。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电商交易规模高达31.63万亿元,其中有形产品交易占比超过50%。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交易产品的质量问题也时有发生,由于电子商务交易产品与传统的产品质量管理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管理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成为影响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领域。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网上查找、源头追溯、属地查处、诚信管理”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监管新机制。

  此次《规范》的发布,在对电商交易产品质量信息来源、监测设备,人员、资金配置,采集方法、风险等级评估以及评估报告处理办法等方面皆做出具体明确。

  例如,根据《规范》,电商交易有形产品的风险评估分为5个等级,包括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较小风险和微小风险。根据质量风险评估结果,仅将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列入网上监测范围,而对于一般风险,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确认,形成风险确认报告。

  质量监测结果同样按照风险严重程度被分为前述5个等级。监测结果报告生成后,将被纳入质量信息库,并分别向电子商务平台、生产企业及监管部门同步反馈。

  具体来看,《规范》主要针对如何及时发现在线交易产品质量隐患,如何系统持续采集、处理、评估产品质量风险信息,如何抽样、检验和综合分析形成产品质量监测数据,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产品质量风险管控流程和方法等需求而制订。

  据了解,《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网上监测规范》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有关监管部门、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网络交易有形产品的质量监测活动,也适用于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销售产品的质量监测活动。但是对于电子商务交易无形产品的质量监测则不适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规范》的实施,有助于规范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网上监测相关活动,为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的风险预警和管控等提供技术支撑,促进电子商务交易产品的质量监测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有效协同,进一步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我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改善质量监管和质量环境等方面提供有效保障。

  今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从监管层面认同了电子商务这一商业模式的合法地位,并为其提供法律保障;6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定于今年6-11月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一步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此次《规范》则在具体商品质量监测操作方面提出更加明细的要求。

  “此前的《电子商务法》属于法律,其规定原则性相对较强;而这个《规范》从代码上来看,属于推荐性标准新版江南app登录。”业内人士表示,从法律适用角度,一些规则可以作为在法律法规没有的情况下,试做行业惯例,同样能为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商品质量网上监测监督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和指引,值得推广应用。

  除该《规范》外,此次发布会还批准发布了其他50余项国家标准,涉及工业制造、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电子信息、家居服务、农业安全等诸多领域。

  其中,在消费品领域,标准涉及眼镜、纺织品、服装、制鞋、钟表、家电、发制品及制笔等;工业制造领域,新发布的《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系列国家标准,属于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型装备制造业基础工艺标准,将推动我国重型机械制造行业整体的工艺技术进步,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发挥“桥梁”作用。

  在电子信息领域,《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网上监测规范》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的有形产品质量网上监测的主要活动和要求,以及实施产品质量网上监测的保障和能力支持要求。该标准有助于规范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网上监测相关活动,为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的风险预警和管控等提供技术支撑,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又如在社会服务领域,新发布的《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作为残疾人托养服务领域首个国家标准,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家居领域,涉及传统家具等名词术语、售后服务及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农业安全领域,涉及有害生物名录和乡村气象防灾减灾建设等。